
牌坊上有4个大字——“齐鲁总制”,其后便是珍珠泉的大门,即清代的巡抚衙门。后来民国成立后山东巡抚改称山东都督,都督府仍设于此。清巡抚院署,系由清代山东巡抚周有德于康熙五年(1666年)取原明德王府中心部分建成。按照清朝建制,省巡抚例加“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衔,故又称“抚院”。院署大院范围较原王府有所缩小,面积与现在的珍珠泉大院相同。除将原王府承运殿改为清巡抚院署大堂,以为施政、断狱之场所外,仍保持了原王府当年的泉石花木之盛,沿用德王府时代如“宫门口”之类旧名称,并于衙前建“齐鲁总制”牌坊。此后历任巡抚不断加以整修,光绪年间还一度称其为“退园”。
此牌坊为石制,气势宏伟,应是当时济南形制最大的一座。民国成立后,其两侧成为自由市场,摆满了摊点,也成为当时济南最热闹的地段之一。1930年韩复榘主鲁时以拓宽马路为由,将其拆除,当时还引起文化界的强烈不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