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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与主任收受回扣被查办
2008-08-25 09:40:00 广州日报

本报惠州讯 (记者秦仲阳 通讯员吴仁)惠州市检察机关日前公布部分新查办的涉及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其中惠城区陈江医院系列受贿案引人关注,该院原院长及几名主任都因帮助某医药公司推销药品收受回扣而被查办,目前已经分别获刑或拘役。

 

据悉,去年起惠州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查办医疗卫生领域商业贿赂犯罪案件,查获惠城区陈江医院系列受贿案。该院原院长王某、医务科科长兼急诊科主任陈某、外科主任朱某、妇产科主任邓某被“一窝端”。

 

刚当院长2年收回扣9万元

 

王某从事多年医疗卫生管理工作,2005年,王某担任陈江医院院长后,积极开拓,扭亏为盈,把陈江医院打造成先进医疗单位。但王某经不住药品回扣的诱惑,最终走上犯罪道路。

 

2005年4月,省内某药业公司代表戴某找到王某,要求医院销售其推销的药品,王某表示只要是中标的药品就可以,但按照市医疗机构药品联合招标办公室规定,即2005年1月才招标,该药业公司已错过招标时间。所以戴某与该医院签订药品购销合同时,将签订时间改成2005年1月27日,此后戴某开始向该医院供应药品。

 

从2006年初至2007年4月,戴某每隔1至2个月按其在该医院的药品销售额给予王某5000至2万元不等的回扣,11笔共9万元,每一笔戴某都记录在笔记本上。戴某每次给王某钱时都是在王某的黑色小轿车上,而且都是用白色或黄色信封装好。

 

2007年6月,惠州市纪委对王某进行调查后,王某主动交代了自己收受回扣的事实。去年底,惠城区检察院以王某受贿罪向惠城区法院提起公诉。最近,惠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王某1年徒刑,缓刑2年,并没收财产1万元。

 

3名主任同时难挡回扣诱惑

 

这家药业公司药商代表为大量推销药品,同时还向陈江医院主要科室的负责人发出“回扣信号”,承诺只要使用该公司的药品即给予药品零售价20%至30%的回扣款。

 

其中,医院外科主任朱某是从湖北省某中心医院退休后被陈江医院聘用为陈江医院外科主任的。

 

2006年底,老家也在湖北的某药商代表张某告知他“多用我的药,我不会亏待你”时,朱某表示,大家是老乡,当然要互相帮忙,开她所代销的药。从2006年12月25日至2007年5月24日,朱某从药商代表处5次共收取了38739元回扣款。

 

2006年年底,陈江医院原医务科科长兼急诊科主任陈某和原妇产科主任邓某也挡不住诱惑加入了“吃回扣”的行列。

 

从2006年12月25日至2007年5月24日,陈某以开处方的形式使用××药品药商代表供应的药品,从中分5次共收取药品扣款41714元。同一时间段,邓某以所开处方形式使用××药品药商代表供应的药品,从中收取了42078元回扣款。

 

惠城区人民检察院介入调查后,朱某、陈某、邓某因涉嫌受贿罪被刑拘,今年3月被惠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前不久,惠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朱某犯受贿罪,判处拘役2个月;陈某犯受贿罪,判处拘役4个月;邓某犯受贿罪,判处拘役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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